【機床商務網欄目 政策法規】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通知,提前開展2020年度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工作。對成功認定為2020年度首臺(套)產品給予資金獎勵與保費補貼,申報2019年9月6日截止。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組織2020年度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工作的通知
浙經信裝備〔2019〕142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發改產業〔2018〕558號)、《關于加快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7〕40號)和省經信廳等9部門《關于進一步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浙經信技術〔2018〕223號),以首臺(套)研發和示范應用為突破口,進一步加快首臺(套)產品的推廣應用,提升我省裝備制造業整體水平,推動制造強省建設,根據《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520號)等有關要求,決定提前開展2020年度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首臺(套)產品申報領域及要求
(一)申報重點領域及產品
按照《浙江省裝備制造業發展重點領域(2019版)》(浙經信裝備〔2019〕86號)所確定的重點領域申報。申報產品分為國內首臺(套)、省內首臺(套)兩類。
(二)申報要求
1. 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生產機構設在浙江省境內的企業,其技術或生產的產品符合上述重點領域,均可申請認定。
2. 申請認定的首臺(套)產品應符合申報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應符合《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的有關要求,所報首臺(套)產品應是2017年以來研制完成并已投入產業化應用,同一產品不得同時申報國內首臺(套)產品和省內首臺(套)產品。
3. 首臺(套)產品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以下簡稱“網上辦事大廳”)申報。申報項目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申請表、申請報告書、申請材料承諾書、主要研發人員、2018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等,具體詳見網絡申請表單。
二、申報程序
(一)各地主管部門申報。申請單位可向所在市、縣(市、區)(區指蕭山、余杭、富陽、臨安、柯橋、上虞、洞頭,下同)經信 局提出申請,并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提交申報材料,各地經信、財政局審核后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推薦報送省經信廳。
(二)聯合行文推薦上報。各地經信局會同財政局審查后,將符合要求的項目匯 總,聯合行文一式兩份分別報送省經信廳和省財政廳,并附項目匯總表(附件1)。因采用網上申報形式,網上提交的材料不再報送紙質材料。
(三)實行限額推薦。綜合考慮各地裝備制造業企業數量、規模、結構及特色情況,對各地實行差異化限額申報(附件2),其中杭州市因大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嘉興市南湖區因推動“雙創”政策落地等工作成效明顯并受國務院表彰,各增加2個名額。(四)寧波市首臺套認定相關工作由寧波市經信局牽頭負責組織并報省經信廳審核確定,所涉首臺套產品獎勵資金和保險補償資金由寧波市本級財政予以安排。(五)申報截止日期為2019年9月6日,逾期系統自動關閉申報功能。
三、支持政策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促進實體經濟更好更快發展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52號)和《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520號)要求,對認定為2020年度首臺(套)產品將給予獎勵,其中國內首臺(套)產品每臺套獎勵100萬元,省內首臺(套)產品每臺套獎勵50萬,獎勵資金將從2020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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